12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分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革新推动区域评估“一件事”高效治理的通知》,明确,省级及以上园区工业用地继续全面接纳“标准地”方法供应,新纳入革新的区域于2024年启动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有关前期事情,2025年新增工业用地30%以上接纳“标准地”供应,2026年全面实现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通知》指出,将工业用地“标准地”革新规模从省级及以上园区扩大到种种省级以下以工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工业项目集聚区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同时,结合开发区审核通告目录修订事情,将因开发区审核通告目录修订、开发区扩区调位后“省级及以上园区”新增的用地也纳入此次革新实施规模,做到“应笼罩尽笼罩”。
《通知》首次逐项制定省级区域评估指南,对评估规模、职责分工、评估程序、结果体例等进行明确。在现有的3项评估事项(地动宁静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情况影响评价)基础上,新增了3项区域评估事项(压覆矿产资源视察评估、开发区水土坚持区域评估、文物影响评估)。勉励各地结合外地实际,将节能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事情纳入区域评估事项,连续优化营商情况。
凭据《通知》要求,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治理机构要统筹考虑经济生长水平、工业生长基础和区位地舆条件等,结合国省新宣布的种种土地使用标准,适时更新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通过连续健全“3+X”指标体系(即亩均固投、亩均税收、容积率+地方特色性指标),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勉励各地探索区分勉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制定控制指标,以及分区域制定差别的指标控制值,引导工业项目集聚集约生长。同时要将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纳入项目建设投资(履约)协议,项目竣工及达产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治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分凭据相关执规律则和项目建设投资(履约)协议,对控制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连续健全工业用地“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据悉,从2021年推行“标准地”革新以来,2023年四川已全面实现全省所有省级及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截至目前共接纳“标准地”方法供应工业用地1380宗、11.7万亩,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本钱和时间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