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工业用地利用粗放问题,着力增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增进工业经济高质量生长,德阳市在参照佛山、慈溪等先进都会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本市低效工业用地处理事情经验,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优化空间结构、完善计划管控、强化工业准入、灵活土地供应、连续加大低效工业用土地活、严格履约监管等九个方面内容。
《指导意见》提出细化工业用地控制线。要求在详细计划中具体落实控制线规模,明确控制线内70%用地应计划为工业用地。大力推动工业用地提容增效,凭据“能上尽上”的原则,全面推行“工业上楼”。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3,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积极探索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5。强化工业准入和履约监管,划分从项目招引、项目准入、签订招引条约三个重要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建立《履约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约》“双条约”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履约开工、竣工、达产考核的考评机制。通过灵活土地供应,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划分提出具体管控要求,避免虚报投资强度圈占土地。支持存量工业用地“零增地”提容增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低效工业用土地活,引导低效工业用地有序退出或限期提质革新,逐步淘汰不达标企业。支持土地用途一致的相邻“低、小、散”企业组成联合体可突破权属界线置换土地进行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勉励按容积率不低于2.0,建设四层及以上带工业电梯的高层标准厂房。支持增加混淆工业用地供应。提出给予提高容积率资金补贴以及对租赁标准厂房或高层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等政策支持。
《指导意见》通过全面梳理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全流程,从项目招引到建设达产各阶段划清楚确具体治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工业用地利用质效,将为德阳工业实现存量倍增和增量突破的高质量生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