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发挥领土空间计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强化领土空间计划对各专项计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增强自然资源要素包管,依据《土地治理法》《城乡计划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领土空间计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用地用海用岛领土空间计划切合性审查事情通知如下。
一、加速地方各级领土空间计划审查报批。2024年6月30日前,各地应在确保计划结果质量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县级以上领土空间总体计划批复事情。总体计划批复后30日内,应按数据规范要求,将计划结果(包括经批准统筹纳入总体计划的各专项计划结果)数据逐级纳入全国领土空间计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严格领土空间计划实施监督。经依法批准的领土空间计划是种种开发、掩护、建设运动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海用岛,需改变领土空间总体计划的,应切合《土地治理法》《城乡计划法》等执规律则要求。增强领土空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督察和执法。
三、规范用地用海用岛领土空间计划切合性审查。经依法批准的领土空间计划是用地用海用岛计划切合性审查依据,要依托领土空间计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张图”系统),开展计划切合性情况审查,并做好用地用海用岛批复后入库核对和全生命周期实施监管事情。
2024年7月1日及以后,县级以上领土空间总体计划仍未批复的地区,申请用地用海用岛的组卷报批质料须同步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出具的领土空间计划切合性评估意见(包括项目立项配景和须要性,与“三区三线”、都会水体掩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掩护线等管控要求切合性,相关专项计划及项目拟用地用海用岛规模、结构、建设时序与正在报批的总体计划及“一张图”系统切合性,计划切合性专家论证意见等情况)。总体计划结果数据未纳入全国“一张图”系统的地区,申请用地用海用岛时,应将拟用地用海用岛的规模矢量数据及正在报批或已批准的总体计划中所在区块的计划矢量数据报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分,经审核统筹纳入“一张图”系统。
总体计划批准前,有计划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分应对已批复的用地用海用岛所在区块的计划用途进行复核,与“一张图”系统中相应数据纷歧致的,不予审查通过总体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