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连续增强和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事情治理,明晰事情职责、完善评估程序、增强监督制约、优化营商情况,近日,省厅印发实施《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事情治理规程》,为我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离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事情提供指引。
一是明确职责,增进规范履职尽责。文件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分与评估机构的职责,划定双方应当签订评估委托条约,通过条约明晰规范双方行为。
二是完善程序,包管评估运动规范有序。文件从“资料收集→资料审核→开展评估→提交结果→公示果真→资料归档”,对评估事情全流程进行详细划定,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依法依规开展评估事情,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独立、客观、公正、真实性担卖力任,对评估结果卖力。评估结果低于我省宣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评估报告不予接收、公示、果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果真,自果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是提速增效,连续优化营商情况。文件划定评估机构应于评估委托之日起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较以往的40个事情日提速50%。按程序将评估报告在政府或部分网站公示5个事情日,征求民众意见,包管民众知情权。
四是强化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评估机构不按条约履行义务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条约、放弃担负评估事情的,自然资源主管部分有权将其违约情况在政府或部分网站公示,并在一准时期内限制其加入我省评估事情。凡发明评估报告不规范、评估依据不充分、评估结果明显偏离客观公正性等问题的,按有关划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执法责任。